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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信息8
头道桥地区针对领导干部子女升学提出“六禁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树立领导干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按照区纪委发出的《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敛财的通知》要求,头道桥地区党工委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在子女升学问题上严格做到“六禁止”:禁止为子女升学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大摆“庆功宴”、“谢师宴”等非家属性质的宴席;禁止借子女升学之机向主管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发请柬、做邀请;禁止参加非亲属举办的宴请和庆贺活动;禁止收受除亲属之外的其他有工作关系的单位和人员的礼金和礼物;禁止巧立名目用公款支付应由自己承担的子女升学费用;禁止动用公车和公款送子女上学。同时党工委提出要把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借子女升学事宜大操大办和收受钱物,作为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坚决落实 “一岗双责”,实行分工负责,严格管理,强化监督,有效遏制领导干部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党工委要把领导干部子女升学情况作重大报备事项记载,并上报区相关部门备案。

 

头道桥地区纪工委
2007年7月15日